关于开展“中国梦”网络“六微”系列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3-05-29 点击数:

院内各部门、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在文明单位中深入开展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根据省文明办有关工作部署,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各级文明单位中广泛开展“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方式:开展以微编、微讲、微播、微展、微评、微读“六微”为主要形式的系列活动。

(一)微编“中国梦”。单位或个人采用图片、文字、图片加文字、PPT、视频、动漫等多种表现形式,以1840年至今的中国近代史为内容,结合历史上发生在四川特别是绵州大地上的人和事以及所在行业、单位的发展历史,编辑、制作、创作出能够反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路的某个片段、人物和事件的“微编中国梦”作品。

(二)微讲“中国梦”。以“美丽四川——我的中国梦”和“美丽绵阳—我的中国梦”为主题,在部门、系部开展3—5分钟“微讲”活动,把个人梦想、集体梦想统一到中国梦上来。

(三)微展“中国梦”。在“微编中国梦”和“微讲中国梦”的基础上,精选优秀作品,将其制作成小巧、美观、易读的墙贴、明信片、宣传专栏等,在办公室、食堂、宿舍、走廊等公共场所进行广泛展示和宣传,使“中国梦”紧密融入工作和生活。

(四)微播“中国梦”。各系部要结合实际,开通“单位名+系部名+微博中国梦”微博,及时上传微编作品、微讲视频、微讲演示稿和各项活动信息,省文明办即将开通“文明创建中国梦”微博,各系部要及时报送有关信息,供省文明办转载和刊播优秀微博。

(五)微评“中国梦”。各系部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文明创建中国梦”微博评论,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及时推广活动的成功做法和有效经验,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六)微读“中国梦”。省文明办将把系列活动的优秀成果集结成《微读中国梦系列读本》和《美丽四川—我的中国梦》出版物,各部门、系部要主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和讨论。

二、考核标准:

1、 每月25日前,由各系网络文明传播负责人将“六微”系列活动开展情况审查汇总后报送党委宣传部。 2、 党委宣传部将根据上报信息数量和质量,评选年度网络文明志愿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并将其作为评选年度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重要考核指标。

请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领导好该项工作,并明确专人具体抓,要充分发挥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作用,通过他们的引领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让每个人都能参加活动、接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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