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本知识100问(一)

来源: 时间:2011-09-01 点击数:

1.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什么?如何正确理解这个方针?

答: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这是根据党所面临的任务和党员队伍的现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提出来的。坚持标准,是指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不能降低标准或另立标准;“保证质量”,是指在工作上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把质量放在第一位;“改善结构”,是指发展新党员要注意结构合理,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构成和分布,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员的作用;“慎重发展”,是指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入党手续,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

2.发展党员为什么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答:“个别吸收原则”即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成批发展,不搞集体入党。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逐个进行认真考察,看其是否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发展对象要逐个履行入党手续,接受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的审查。实践证明,这样做有利于保证党员质量,把真正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并不是说一次只能吸收一个申请人入党,但是,一次支部大会如果讨论两个以上申请人入党,则应逐个讨论,逐个表决。

3.高等院校发展党员有哪些新的要求?

答:高等院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场所。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做好在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培养造就一大批既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又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年轻的共产主义先锋战士,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要形成“党委书记亲自抓,总支书记重点抓,党员行政负责人协助抓,党支部书记尽职抓”的党建工作局面。

二要注意对高学历、高职称青年教师的培养教育,使有硕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中党员比例达到45%,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中党员比例达到60%,有高级职称的青年教师中党员比例达到60%,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中党员比例达到41%。

三要加强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逐步做到一年级个别发展,二年级以上班有党员,三年级以上按系、科或年级建立党支部。建立起一支以学生党员为核心,以团干部、学生干部和积极分子为主体的学生骨干队伍。

4.入党为什么必须由本人申请?

答: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怕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纲领努力奋斗,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所以,要求入党的人,必须坚持自愿,亲自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如果对党组织还没有充分的认识,还没有要求入党的强烈愿望,即使在组织上入了党,也不可能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

5.未提出入党申请的人员能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答: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指那些已经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作为发展对象,进行有计划培养的人员。因此,未提出入党申请的人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确有一些同志,积极上进,努力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但由于担心自己条件不够而没有提出申请。对这样的同志,党组织应当进行教育和启发,使他们懂得,要立志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就应当主动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表明自己在政治上的选择和态度,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6.长时间没有被批准入党的人要不要重新写入党申请书?

答:申请入党者写过申请书后,长时间没有被批准,一般不必重新写入党申请书。但要经常口头或书面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主动争取党组织的帮助教育。从党组织来说,对写过入党申请书的同志,无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都应该热情鼓励他们进步,耐心进行培养教育,帮助他们尽快达到党员标准。

7.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调离原单位后要不要重新提出入党申请?

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调离后,原单位的党组织应该尽快把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和其他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的党组织,以便调入单位党组织了解情况,对其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在一般情况下不必重新提出入党申请。

8.为什么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

答:《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吸收入党,这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重要措施。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的集中培训,主要是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目标和现阶段党的任务,明确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当如何学习、工作和生活,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集中培训,也是党组织进一步考察发展对象的一个重要方面。

9.发展党员能不能授权组织部门代批?

答: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上级党的委员会审批发展新党员时必须坚持党委会集体讨论审批制度,按审批程序进行。党的组织部门,只是党委的办事机关,负责对发展对象进行教育、考察和在党委会审批时提供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无权审批发展新党员。因此党委审批发展党员不能授权组织部门代批,授权组织部门代批,是违反党章规定和发展党员审批程序的。

10.入党对象在上级党委审批前调动工作时的审批手续如何办理?

答: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接收新党员的材料一经上报,上级党委应该抓紧时间审批。如果入党对象因工作需要将要调到其他单位或地区工作,上级党委应尽可能在其调动之前进行审批。如因某些特殊原因,无法在调动之前审批,也应在调走后抓紧时间审批,延期审批的原因通知其新到单位的党组织。凡调离原单位超过三个月以上,原单位党委才审批的,调入单位的党组织可不予承认。

11.发展党员怎样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答:党章规定,发展党员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这是保证党员质量的一项有效措施。一般的做法是:在召开支部大会前,党支部可根据需要,采取分别召开党员、团员、群众座谈会,或以个别谈话的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对这些意见进行认真的分析和考虑,形成综合性意见。

12.发展党员为什么要进行政治审查?

答:《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党组织对已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政治审查。这是为了使党组织对入党申请人的政治历史和政治表现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是保证党员质量,纯洁党的队伍的必要措施。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13.入党志愿书与入党申请书有什么不同?

答:入党申请书是申请人自发地提出来的,入党志愿书则是党组织交给申请人填写的。申请书只是表明申请入党者个人的态度,而填写入党志愿书则标志着组织上对申请人的态度。

入党申请书完全是由个人写的,而入党志愿书要记载全部审查过程,它是由申请人、介绍人、谈话人和党组织分别按规定和要求填写的。

申请书在写法上比较灵活,而入党志愿书则只能严格地按照规定的栏目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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